勞務派遣

服務內容

我們的服務內容為與要派單位締結契約,由我們供應要派單位所需人力以提供勞務。 派遣勞工與我們有勞雇關係,而要派公司僅有勞務提供的指揮監督權,兩者間不具有勞動契約關係。

例如:我們提供人力至A單位,受A指揮監督從事工作。

我們的服務優勢

專案規劃

  • 配合專案需求事項規劃與執行構想
  • 管理、考核及訓練制度
  • 委外人員之訓練制度

專案制度

  • 派班方式及接替臨時病、事假或缺班人員及天災事變因應做法
  • 輪值輪休
  • 服務品質管理

員工回饋

  • 人員保險、福利措施、健康促進及提供員工協助方案
  • 提供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
  • 員工定期加薪慰問感恩
  • 年終尾牙

員工申訴

  • 完整的員工申訴管道
  • 廠商社會企業責任
  • 防治性騷擾

相關條例

要派單位使用派遣勞工應注意下列事項:

  • 要派單位不得為規避勞動法令上雇主義務,強迫正職勞工離職,改用派遣勞工。
  • 勞動派遣關係有其特殊性,有關派遣勞工提供勞務時之就業歧視禁止、性騷擾防治、職業安全衛生等事項,要派單位亦應積極辦理。
  • 要派單位應設置處理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並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
  • 派遣勞工遭受要派單位所屬人員性騷擾時,要派單位應受理申訴並與派遣單位共同調查;調查屬實者,要派單位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懲處,並將結果通知派遣單位及當事人。
  • 派遣勞工於要派單位工作期間之福利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本公平原則,避免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