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

家庭看護

申請資格

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之被看護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
  2. 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未滿85歲,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或全日照顧需要。
  3. 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有輕度以上依賴照護需要。
  1. 平衡機能障礙
  2. 智能障礙
  3. 植物人
  4. 失智症
  5. 自閉症
  6. 染色體異常
  7. 先天代謝異常
  8. 其他先天缺陷
  9. 精神病
  10. 肢體障礙(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
  11. 罕見疾病(限運動神經元疾病。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
  12. 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十一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費用

  • 基本薪資 17,000元
  • 加班費(單日567元) 2,268~2,835元
  • 就業安定費 2,000元
  • 健保費 約1,176元
  • 每月平均花費 約22,326元

家庭看護準備文件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申請人及被看護者戶口名簿影本
  3.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以特定身心障礙項目重度提出申請者應檢附)
  4. 巴氏量表

機構看護

申請資格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以各機構實際收容人數每3人聘僱1人。申請養護機構看謢工人數,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之人數。

  1.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以各機構實際收容人數每3人聘僱1人。申請養護機構看謢工人數,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之人數。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以其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5床聘僱1人。申請養護機構看謢工人數,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之人數。

*本國看護工人數之計算,應以申請招募許可當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為準

費用

  • 基本薪資:24,000元
  • 健保費:1,176元
  • 勞保費:$1,764元
  • 就業安定費:2,000元
  • 基本負擔: 28,940元
  • 加班費 依勞基法規定

機構看護準備文件

  1. 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 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3. 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正本
  4. 求才證明書正本
  5.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6. 養護機構應多附加
    檢附機構實際收容人名冊正本及收容人罹患精神病、失智症、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證明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看護工名冊正本。
  7. 護理之家應多附加
    本國看護工名冊及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照顧、護理等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證書影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床位數證明文件影本

機構看護準備文件

  1. 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 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3. 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正本
  4. 求才證明書正本
  5.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6. 養護機構應多附加 檢附機構實際收容人名冊正本及收容人罹患精神病、失智症、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證明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看護工名冊正本。
7. 護理之家應多附加 本國看護工名冊及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照顧、護理等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證書影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床位數證明文件影本

家庭幫傭

申請資格

  • 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 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
  • 累計點數滿16點者 (如下表)

費用

  • 基本薪資 17,000元
  • 就業安定費 5,000/10,000元 
    (本國人申請5,000元/外國人申請10,000元)
  • 健保費 約1,176元
  • 由雇主提供膳宿費用
  • 每月平均花費 約23,176元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年齡未滿1歲 7.5點 年齡滿75歲至未滿76歲 1點
年齡滿1歲至未滿2歲 6點 年齡滿76歲至未滿77歲 2點
年齡滿2歲至未滿3歲 4.5點 年齡滿77歲至未滿78歲 3點
年齡滿3歲至未滿4歲 3點 年齡滿78歲至未滿79歲 4點
年齡滿4歲至未滿5歲 2點 年齡滿79歲至未滿80歲 5點
年齡滿5歲至未滿6歲 1點 年齡滿80歲至未滿90歲 6點
年齡滿6歲至未滿75歲 不計點 年齡滿90歲以上 7點

家庭幫傭

申請資格

  • 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 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
  • 累計點數滿16點者 (如下表)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年齡未滿1歲 7.5點 年齡滿75歲至未滿76歲 1點
年齡滿1歲至未滿2歲 6點 年齡滿76歲至未滿77歲 2點
年齡滿2歲至未滿3歲 4.5點 年齡滿77歲至未滿78歲 3點
年齡滿3歲至未滿4歲 3點 年齡滿78歲至未滿79歲 4點
年齡滿4歲至未滿5歲 2點 年齡滿79歲至未滿80歲 5點
年齡滿5歲至未滿6歲 1點 年齡滿80歲至未滿90歲 6點
年齡滿6歲至未滿75歲 不計點 年齡滿90歲以上 7點

費用

  • 基本薪資 17,000元
  • 就業安定費 5,000/10,000元 
    (本國人申請5,000元/外國人申請10,000元)
  • 健保費 約1,176元
  • 由雇主提供膳宿費用
  • 每月平均花費 約23,176元

家庭幫傭準備文件

  1.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2.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申請人與被照顧對象須同一戶籍)
  3. 申請人印章

外籍看護申請流程